开工预付款的支付条件是什么

2020-08-15 来源:四川会计网 阅读量:6644

导读:当建筑商承包了工程之后,开发商会拨付一部分的款项,这种是专门用于材料或者施工等建筑工程相关的款项,就叫做工程预付款.其中有开工预付款,就是在工地开工后就支付给建筑商的,那么开工预付款的支付条件是什么呢?

开工预付款的支付条件是什么

工程预付款又称材料备料款或材料预付款.它是发包人为了帮助承包人解决工程施工前期资金紧张的困难而提前给付的一笔款项.工程是否实行预付款,取决于工程性质、承包工程量的大小以及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的规定. 预付款的支付条件:

1、施工合同签订完毕;

2、不迟于施工人员、机械已进入现场前7天;

3、施工单位提供了相应数额的银行保函.

工程实行预付款的,合同双方应根据合同通用条款及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并履行.

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或向发包人提供与预付款等额的预付款保函后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支付申请,发包人应在收到支付申请的7天内进行核实后向承包人发出预付款支付证书,并在签发支付证书后的7天内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

工程预付款的扣还

备料款属于预付性质.施工的后期所需材料储备逐步减少,需要以抵充工程价款的方式陆续扣还.

施工合同中应约定起扣时间和比例.

开工预付款的支付条件是什么

按公式计算起扣点和抵扣额

原则:当未完工程和未施工工程所需材料的价值相当于备料款数额时起扣.每次结算工程价款时,按材料比重扣抵工程价款,竣工前全部扣清.

未完工程需主材总值=未完工程价值×主要材料比重=预付备料款

未完工程价值=预付备料款÷主要材料比重

起扣时已完工程价值=施工合同总值-未完工程价值

应扣还的预付备料款,按下列公式计算:

第一次扣抵额= (累计已完工程价值-起扣时已完工程价值)×主材比重

以后每次扣抵额=每次完成工程价值×主材比重 例:某工程合同价款为300万元,主要材料和结构件费用为合同价款的62.5%.

围绕开工预付款的支付条件是什么这个问题,我们详细解答了工程预付款,要取得工程预付款那么要根据合同的约定,企业收到预付款之后要计入合同负债,而不是预收账款.更多有关建筑行业的财会处理,尽在本网站更新中,欢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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