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职工薪酬大于工资总额的原因

2020-07-02 来源:四川会计网 阅读量:10054

导读:本篇文章将说明应付职工薪酬大于工资总额的原因,以此也带大家区别一下这两个内容.可以说所有发生在员工身上的费用,我们都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但这里面全都属于工资支出吗?其实不是,所以有了应付职工薪酬更大的情况.

应付职工薪酬大于工资总额的原因

根据不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可以看出,有一些是包括在应付职工薪酬但不计入工资总额的项目.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

(1)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2)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3)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4)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5)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6)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7)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8)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9)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

(10)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

(11)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

(12)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13)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14)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应付职工薪酬大于工资总额的原因

应付职工薪酬与工资总额的区别

"工资总额"其实是属于统计范畴的一个概念,是政府为了能对一些重要经济指标进行宏观调控,特别设置的用来监控个人收入的一个指标,它常与监控个人支出的"物价指数"指标一起使用.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全部劳动报酬,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职工薪酬"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的概念.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职工薪酬所包含的人员范围和项目范围,要远远超过"工资总额"规范的范围.

对于应付职工薪酬大于工资总额的原因上文已经讲完了,小编罗列了不计入工资总额的项目,其中有一些虽然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但是不计入工资总额,这就是应付职工薪酬比工资总额大的原因.本站另外也有精彩好文,供大家学习,欢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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