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所得和工资薪金要一起汇算吗

2020-08-13 来源:四川会计网 阅读量:5513

导读:经营所得和工资薪金要一起汇算吗,会问这个问题的可能是个体户,问题在哪呢,会不会是个税的计税规则呢,有的人是自己在一家公司工作,另外自己还有一家门店,这样的收入就有了两份了,这要如何汇算呢,是不是放在一起呢,小编认为这也是个税的一部分,不过是否按照一样的规则计算税额呢,请看下文.

经营所得和工资薪金要一起汇算吗

经营所得也属于个人所得税的一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

工资收入是由公司申报的,代扣代缴,发工资时银行直接就扣掉了.

而你开的店属于个体户,是小微企业,一般是征收增值税及其附加税.不过目前国家对小微企业有税收优惠,每月开票金额3万元以下或每季度9万元以下,是免征税的.

工资薪金所得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是个人所得税的两个不同的税目.不存在重复扣除费用的问题.

专家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属于第一项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属于第五项所得.二者不存在重复扣除费用的问题.

经营所得和工资薪金要一起汇算吗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区别?

个人所得税的税种中包括生产经营所得这个税目.

个体户不用交企业所得税,对生产经营所得要交个人所得税,就是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的余额交钠个人所得税. 其税率参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表).

个人所得税指的是工资薪金方面个人交纳的税金.

经营所得和工资薪金要一起汇算吗,个税的汇算规则是减去60000,但这并不包含经营所得,个体经营所得有免征税额,如果在一定的额度内是没有增值税及其附加的,个税收入的呢上边也做了简单说明,应该很清楚,大家还有什么疑问,问问答疑老师就能获得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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